路面交通标志牌的安装标准。
1、交通标识设置应充分考虑、空间布局合理、避免出现信息内容不足或负载的情况。信息内容应联接,重要的信息宜反复表明。
2、路面交通标志牌一般情况下应设在道路行驶方位右边或车道上边;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在左边,或上下来两边与此同时设定。
3、为确保视认性,同一地方一定要设定多个交通标志牌时,可安装于一个支撑件(支撑点)上,但较多不应超过四个;分离设定的交通标志牌,应满足限令、标示和警示标志设置室内空间。
4、正常情况下一定要避免不同种类标示应设。解封速率标示、消禁止超车标示、街口优先通行标示、会车先行标示、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应独立设定;如标准受到限制没法独立设定时,一个支撑件(支撑点)上至多不应超过二种标示。
5、警示标志不适合多设。同一地方一定要设定多个警示标志时,正常情况下只安装在其中至需要一个。(警示标志:警示车子,路人留意路面正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