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老人性别不限,年龄60周岁以上。
3.无传染病、精神病、老年性痴呆症。
4.精神状况适合过集体生活
5.有责任担保人,本人或担保人具有正常月消费支付能力
6.无担保人,但本人具有正常月消费支付能力,并拥有经公证机构证实的无争议的私有房产
7.特殊情况需入院者,须经养老院领导小组有关领导批准。
二、敬老院入住程序
1.到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肝功能+两对半、肾功能、血脂、血糖、血钾、骨密度、胸透、心电图、脑CT、尿常规、血常规、粪常规、B超(胸腹部)。体检报告出来后交养老院审核。
2.老人或委托人参观本院,自愿提出申请出示户籍、具有月消费能力的证明,在接待处咨询有关事项并填写《入院调防表》《入院申请表》经养老院初审后,交纳入院预定金600元。
3.三方签署入院协议,交纳应急备用金2000元及首期费用,安排床位入住。600元入院约定金充作一次性床上用品代办费。(一次性床上用品代办费包括; 枕芯一个、棉被一床、枕套二个、床单两床、被套两床、热水瓶一个、凉席一套、塑料面盆二个。)
4.接到养老院同意入住的通知后,委托人陪同老人(老人本人及担保人省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以往病例本、2寸照三张)到养老院咨询处面谈入院事项,确定护理等级及收费标准,填写《入院审批表》
三、其他规定
1.实行先交费后入住方式,入院首月按实际天数收费,以后于每月25日前缴纳下月费用。15日(含)前离院者按半月收费,15日后离院者按全月收费。
2.入院期间老人外出、住院,当月离院不足半月按整月收取餐费、护理费,当月离院连续天数半月(含)以上按半月收取餐费、护理费(隔月不累计)
3.老人入院时本人或委托人须如实告知病情及其他应告知的情况,便于养老院做好相应工作。
4.入住本院前30天为试住期,若老人为痴呆老人,或无法适应集体生活,在院方提出无法照顾老人时,家属须无条件接受退院的建议。
5.养老院老人生活用品自理,个人家具及电器未经允许不准带入养老院。
6.对初入住老人实行一月试住制度,试住期结束后正式确定护理等级。
四、敬老院服务内容
敬老院根据不同长者的具体情况分为三个等级的护理:
一等护理: 专人24小时护理,为长者清倒大小便、冲洗、喂食量血压、每天冲凉一次,医护人员多次巡房,认真观察记录。
二等护理: 为有残障的长者喂食、帮助冲凉、清洗废物、搀扶其到户外活动,定期检查身体。
三等护理: 对基本能自理的长者,处处给予关心,定时测量血压。 另外基本保证自理老人每天集体活动一小时,以丰富生活乐趣,且设有医疗室、观察室,保证每位长者身体健康,享福延年。 小病痛不出房 、一般病不出楼、患重病住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