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特种作业人员的四个问题,您清楚吗?
1.2020年8月25日,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公布有关征询《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建议的函,向社會公布征询建议。新版本文件目录是不是宣布公布、起效?
《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并未宣布执行,现阶段仍按现行标准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要求的特殊工种的范畴实行,从总体上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安监总局令第30号,第63号修定,第80号修订)实行。
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校表示,命令先前曾经历2次修定,即《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0年5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发布,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依据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调整,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修正)。这2次修定关键是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性技术培训层面的监管规定提出改动,并进一步明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业井下应用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工作人员)安全性技术培训、考评、颁证、复核工作中的具体指导、监管职责权限。
2.有关电工作业,现阶段特殊工种电焊工文件目录包含什么?电工作业证中间有什么关联,如获得高压电工证能否从业低压电工作业;获得微机保护特种作业证是不是还需要获得低压电工作业证或是高压电工证,电气设备实验工作是不是也需调查取证?
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校表示,根据2018年1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部门〔2018〕18号),电工作业文件目录更改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工作、电线电缆工作、微机保护工作、电气设备实验工作和防爆电气设备工作等6个实际操作新项目。电工作业证依照电工作业文件目录独立考评,电工作业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操作新项目入岗工作,各实际操作新项目不可互相取代。
3.现阶段,从业受限空间作业,是不是需要持特殊工种职业资格证?
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校表示,依照《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修定后的文件目录包含12个工作类型,66个实际操作新项目,拟提升受限空间安全施工类型及抢险救援工作类型,该《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并未宣布执行。现行标准的《特种作业目录》中不涉及到受限空间作业。
4.拥有品质质量监督单位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电焊焊接工作证,是不是可以开展一般的融化电焊焊接工作(即应急管理部门授予的激光焊接与热激光切割证书要求的具体内容)?例如,从业高压容器电焊焊接获得了质量检测单位特点机器设备工作工作人员证,还须获得本地应急管理局的电焊工工作工作人员作业证吗?
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学校表示,依据《特种作业目录》,电焊焊接与热割切工作没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开展电焊焊接与热割切工作,必须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得到电焊焊接与热激光切割特殊工种作业证后,即可入岗。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要求:生产运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需依照相关要求经安全施工学习培训,获得对应资质,即可入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的区域由应急管理部门会与相关部门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