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标识牌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布局合理、避免出现信息不足或负载的情况。信息应连接,关键的信息宜反复表明。
2、交通标识牌一般情况下应设在路面行驶方位右边或车行道上边;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在左边,或上下来两边同时设定。
3、为确保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定多个标志时,可安装于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但至多不应超出四个;分离设定的交通标识牌,应满足限令、标示和警示标志的设置空间。
4、原则上要避免不同种类交通标识牌并设。解除限制速率标志、去除禁止超车标志、路口优先通行标志、会车先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减速让行标志应独立设定;如标准受限制无法独立设定时,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至多不应超出两种标志。标志板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