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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代理告诉你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日期:2022/7/3 3:00:00 

社保代理告诉你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您好,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工作年龄内非自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3.在本人任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之前,至少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申请手续,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年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扣除已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的年限)确定。 缴费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 支付期每增加一年,期限增加 2 个月,以此类推1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可能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可能超过%。 按照规定,一般为失业前12个月该人平均工资的40%。 最高不能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最低不能低于。 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了一年的缴费义务;

2.中断就业不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即不是失业人员自愿放弃工作的机会;

3.失业人员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自愿中断就业的;

(三)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