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代缴企业告诉你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是多少:
公积金贷款金额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月还款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息)不得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的50%。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存款基数之和。
(2)不得高于购买总价与首付之间的差额。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首付比例要求。购买的房屋为股票商品房(二手房)的,应当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以购买合同价格和评估价格的低价作为购买总价。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当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的需要时,员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受托银行应当以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的形式向员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期限为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与员工(申请人)申请贷款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按季度调整国家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