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系云南萃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入围”律师,中国不良资产行业联盟创始会员,中国致公党昆明市五华区基层委副主任委员。在执业期间,自2006年起,以金融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方向。曾成功代理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屏支行诉昆明食品集团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京路支行诉中国路建集团弘博路桥工程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京路支行诉昆明金殿制药厂、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义支行诉大滇实业集团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昆明正义支行诉云南塑料厂、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诉刘永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关上支行诉陈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南市区支行诉刘萍、 中国工商银行楚雄州分行诉金信实业公司等上百件较有影响的金融借贷(法人类与个贷类)纠纷案件,为维护金融交易安全、挽回国有金融资产的损失作出了积极贡献。
业务专长:金融纠纷、经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