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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前
 日期:2021/9/16 17:20:51 
诉讼前

如果您决定好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那么,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先通过法院立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立案时应当提供如下证据材料:

1、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证据证明原告的身份,及其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是适格的诉讼主体。

2、发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该证据证明被告的身份,以及其为适格诉讼主体的证据。

3、建设工程合同、工程质量签证单、工程款结算书等。该证据主要作为承包方提出的支付工程款诉讼的基本事实和理由的证据。

4、法院有权主管或管辖的证据。该方面的证据主要表现为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关于管辖的约定或合同的履行地及被告(发包方)住所地的有关证据。

在向法院起诉时,一般具备以上四方面的证据,法院应受理并予以立案。

除此之外,为了加强您所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在诉讼前,我们可以提供诉前鉴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诉讼前的证据保全鉴定、工程预决算的审核、工程质量的检测鉴定以及危险房屋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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