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木防火门分区划分
1)防火墙应用于人防工程中的防火分区。当使用防火墙确实困难时,可以使用防火卷帘、防火分隔水幕等防火分隔设施进行分隔。
2)防火分区应在各安全出口的防火门范围内划分;水泵房、污水泵房、水池、厕所、卫生间等不可燃房间的面积不得计入防火分区面积;水泵房、风机房、储油室等。与柴油发电机房或锅炉房相匹配,应与柴油发电机房或锅炉房一起划分为防火分区;防火分区的划分应与保护单位相结合;项目内设置酒店、病房、员工宿舍时,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应分为独立的防火分区,疏散楼梯不得与其他防火分区的疏散楼梯共用。
3)各防火分区允许的建筑面积,除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得超过500㎡。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建筑面积增加1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局部面积的1倍计算。
4)商业营业厅、展厅等。,当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采用A级装修材料时,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00㎡;电影院、礼堂观众厅、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0㎡。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建筑面积不得增加;溜冰场、游泳池、射击场、保龄球场等。,其面积不计入溜冰场、游泳池、射击场、保龄球场的防火分区。溜冰场、游泳池、射击场等的装修材料应为A级。
5)人防工程设置内挑台、走廊、开放楼梯、自动扶梯等上下连接层时,其防火分区面积按上下连接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之和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连接层数不得大于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