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商标怎么办?
在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每天都会有新的公司成立,也会有一些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或者是资金周转不开等问题选择注销。
可能大部分人都以为公司注销了,对应商标应该还可以继续使用,或者注销公司时事务繁琐,出现知识产权遗忘处置的情况。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公司名下的商标该如何处理呢?是否还有效呢?确实,这是不少企业都想知道、了解的问题了。下面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未处置其注册商标,该公司注销后,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该公司的权利义务承继者可继受取得相关注册商标权。为此,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贰十六条,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均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移转制度,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简而言之就是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忘记转让商标了,在公司注销后,只要该注册商标还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但是需要办理商标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