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通风系统直接影响着煤矿安全的生产,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选择煤矿风筒厂家和制定相关的通风管理制度。
一、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1套作为备用,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必须设专职司机看管。每小时填写1次运行记录。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和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应悬挂上墙。
二、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证不超通风能力生产。
三、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制定通风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批。
四、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况时,必须有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通风机煤矿风筒必须在合理工况范围内运行。
五、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措施;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长或矿技术负责人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六、机电科要加强供电系统、机电设备日常管理,严禁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风筒和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无计划停风停电,必须按事故追查。
七、主要通风机的煤矿风筒及其附属装置必须具备反风功能,并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演习报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八、必须严格执行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测风站必须悬挂记录牌。通风科应将测风报表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及科长、调度室。矿井测风报表应计算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矿井内、外部漏风率等。
九、加强井巷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畅通和行人安全。
十、井下形成负压通风系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回采;严禁在独头巷道利用局部通风机煤矿风筒通风回采;采煤工作面必须确保两个安全出口;严禁采煤工作面利用采空区通风。
十一、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采煤工作面的通风、防尘、监测监控等系统进行验收,不符合规定不准生产。
十二、矿井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正反无压闭锁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非自动风门必须互相连锁。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窗的永久风门不得少于两道。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0,呈流线型。 永久密闭和临时密闭的质量要符合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
十三、掘进巷道在施工前必须在作业规程中编制局部通风设计,掘进工作面拉门时,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面的局部通风装备进行验收。
十四、采、掘工作面应实现独立通风。如实现独立通风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串联通风,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对于串联通风,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技术人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