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将严格排查品牌的海外零售及研发生产经营能力,以及通过"一日游“等方式进行原产地虚假变更虚假申报等行为。
平台关于《扰乱市场秩序实施细则》的变更公告已于2025年7月10日公示(昨天),并将于2025年7月17日正式生效。部分变更节选如下:
主要变更点: 新增账期延长、提升保证金风险额度管控措施。 更新商家须支付违约金措施 违规处理措施: 取消店铺的品牌授权并下架/删除该店铺该品牌的商品;
视情节严重采取账期延长,风险保证金提额30万,关闭用户账号,删除相关商品及信息,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店铺监管,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等措施。
海外品牌能力 “所经营的品牌不具备海外零售、海外研发生产经营能力,侵害平台市场秩序的行为”包含:
(一)品牌提供海外零售信息不真实,或当前已不具备海外销售渠道;
(二)品牌提供生产工厂信息与实际销售产品的生产工厂不一致,无法证明品牌商与生产厂商合作或关联关系;
(三)品牌不具备海外零售、海外研发生产经营能力,且卖家未及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的。
情节严重情况 提供品牌海外零售渠道、海外研发/生产的经营能力不实,或提供海外经营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等,涉及多笔订单或引发平台消费者舆情的情形,均
属于情节严重。
举例:消费者提供品牌提供生产工厂信息与实际销售产品的生产工厂不一致,存在引发司法调查、行政监管、行政诉讼、媒体报道、公众质疑、负面舆论、舆情事件等风
险的商品、信息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