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得接受各类深圳物业管理计划。具备二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承担3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三甲物业管理企业可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非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业务。
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用包干制或酬金制等方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以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如果采用酬金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费。
物业服务成本或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基金等;物业管理企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维护费用;办公用房的租金;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费用;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应通过专项维修资金列支,不应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物业服务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