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电动葫芦在工矿企业的修理与安装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是一种自身重量较小、结构较简单的起重机械,那你知道云南电动葫芦安全操作规范是什么吗?
一、电动葫芦应由专职人员控制,执证上岗,控制者应充足把握安全操作规范,禁止歪拉斜吊,禁止非本岗工作人员实际操作。
第二条、起吊前要检查设备的机械设备一部分,镀锌钢丝绳、吊钩、限位开关等应完好无损,查验电器一部分应无漏电,接地系统应良好。每一次吊重物时,在吊离路面10厘米应停车检查制动系统状况,确定完好无损后才可开展工作。
第三条、不可过载起吊,起吊时手禁止握在绳子与物品中间,吊物上升严防撞顶。
第四条、吊物绑扎应坚固,在物品的菱角开口处,应设垫衬维护。
第五条、吊物走动时,重物离地不必太高,工作空隙不可将重物长期倾斜45度,严防跌落出现意外。
第六条、应用拖挂线电器开关启动,绝缘层务必良好,恰当按压电钮,留意站起部位。
第七条、电动葫芦在起吊全过程中产生异味,持续高温应该马上停车检查,找到缘故,解决后才可再次工作。
第八条、电动葫芦镀锌钢丝绳在钢丝绳卷筒上应盘绕齐整,当吊钩放到比较低部位,钢丝绳卷筒上的镀锌钢丝绳应不可低于三圈。
第九条、在起吊中,因为常见故障导致重物下降时,务必采用应对措施,向没有人处下发重物。
第十条、在工作结束后,电动葫芦应停在特定部位,吊钩升起,并断开开关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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