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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用户放心使用我们的设备,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设备的保修期为 十八个月 (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十八个月),质保期内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所有故障,我方 免费 予以修理及维护,并承担由此引起的 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 等一切费用.被列换的零部件的保修期则从 更换日 起计.
2)质保期内如属用户操作不当等用户本身原因引起的故障,我方不收取服务费用,视更换的零部件,只收取一定的部件成本;
3)质保期内,我方服务人员根据业主要求定期上门进行例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并提出相关建议;
4)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我方服务人员将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进行检修;
5)超过保修期,应甲方要求,经双方协商可签订长期的设备维修保养合同.维修费和设备零部件价格均低于市场价格,并给予最快捷的服务和优良的质量.
6)售后服务人员保证在服务期间,不向甲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利益要求.
7)免费 培训设备操作人员,掌握设备使用和简单维修专业技能,直到熟练操作为止.
8)在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时,我方人员将给予积极配合;
9)在质保期结束前,我方派出专业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处理所有故障,并将故障原因、修理内容、恢复正常的时间等相关内容报告给业主,报告一式两份.
10)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0871-63814488
2、三包规定(本册后附"三包"凭证)
整体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为十八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可作收费维修.
1)安装不合乎要求,维护、保养不当引起设备损坏的不予保修;
2)没有经过授权自行改装、拆卸、调试设备的不予保修;
3)无本机合格证、"三包"凭证和有效发票的不予保修;
4)用户所持有的发票和本机不相符的不予保修;
5)未保持损坏原状的不予保修;
6)无本机设备操作证或非专业人员操作的不予保修;
7)因不可抗力因素损坏的(如雷电、地震、洪水、意外火灾等自然灾害)不予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