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使用中的雷达发射设备的测试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用雷达发射设备,包括:-气象雷达(C波段/S波段/X波段天气雷达/多普勒天气雷达,测风雷达,风廓线雷达);-船用雷达;-航路监视一次雷达;-二次监视雷达;-连续波雷达(非调制单频/多频连续波雷达/调频连续波雷达);-调频雷达(线性调频雷达)。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2572-2008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
通用要求:
工作频率范围:在用雷达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范围应严格按照无线电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在用雷达发射设备的用户应按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申请台站执照,并按照执照中指配的工作信道使用,不可随意更改工作信道。
信道间隔:在用雷达发射设备的工作信道间隔应严格按照无线电管理机构最新的相关规定执行。
天线端口,设备监测端口:在用雷达发射设备天线端口及设备监测端口阻抗为50Ω。
发射功率:在用雷达发射设备的发射功率应符合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定的参数和技术资料的要求。
频率容限:在用雷达发射设备频率容限应符合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定的参数和技术资料的要求。
占用带宽:在用雷达发射设备占用带宽应符合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定的参数和技术资料的要求。
杂散发射:在用雷达发射设备杂散发射应符合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定的参数和技术资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