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合同纠纷律师分析继承公司股权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天津合同纠纷律师认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欲继承被继承人的股权,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股东权继分,要求确认继承人的股东身份及股份,无需先起诉继承权纠纷,在股东权纠纷案中,明确继承人的股权继承及分割;获得判决后,可直接以判决进行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2.天津合同纠纷律师分析,对公司红利的纷分配,需由公司股东会决议,或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红利分配条件;
3.天津合同纠纷律师认定,在没有书面协议情况下,股东的出资来源与股东身份是两个法律关系。股东的出资来源不影响股东身份的确定;
4.既然以股东权纠为案由,则可以列公司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