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解答离婚案件需要什么证据
1.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包括出轨的证据、暴力的证据、赌的证据等等;
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3.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5.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6.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双方工资或劳动收入等);
7.财产性质(婚前、婚后或夫妻约定财产)的证明;
8.房产、汽车、金银首饰等财产名称、位置、数量、价格的证明及出资情况、实际使用情况;
9.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10.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11.储蓄、股票、基金、理财、保险、投资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
12.一方智力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
13.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
14.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婚前、婚后、男女一方个人债权债务)的证明;
15.子女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子女出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