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刑事律师无罪辩护风险防范及管理是什么
天津刑事律师无罪辩护是对抗性很强的辩护策略,直接否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实践中,司法机关对律师作无罪辩护持有偏见,这是一种不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因为无论是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都是律师基于案件事实和法律作出的一种价值取向和抉择。律师并不是案件结果的终裁决者,并非律师作无罪辩护,法官就只能作无罪判决。从这个角度来说,律师作无罪辩护并不影响公诉机关的指控和法院的判决。司法机关之所以痛恨律师作无罪辩护,根本原因还是案件存在问题,至少是存在争议,否则,直接按照法律规定走程序就可以了。天津刑事律师作无罪辩护和他们的切身利益相冲突,他们本能的要判犯罪嫌疑人有罪。其次是现在实行案件终身负责制,司法人员也担心办成冤假错案,事后被追责。如果律师作无罪辩护,法院作有罪判决,平反是冤假错案,相关人员必将受到严厉追究,而一旦律师作有罪辩护,他们至少可以作为一面挡箭牌为自己辩护。
尽管天津刑事律师作无罪辩护会有执业风险,可能受到司法机关的威胁、恐吓和打击报复,但是笔者认为,只要案件符合无罪辩护的客观条件,天津刑事律师应当坚决作无罪辩护,不能因为自身存在执业风险就作有罪辩护。当然,刑事律师作无罪辩护应当征得被告人的同意。笔者始终认为,刑事律师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应当承受这个职业可能带来的风险。天津刑事律师在对敏感案件作无罪辩护时,可以向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和当地的律师协会以及司法局报告和报备,以备制定和实施救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