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天津民事律师辩护有效化,可以遵循以下四点:
1. 与办案机关进行充分沟通:此前有案件当事人找到我们代理二审,经过阅卷、会见后,发现这个案件的问题在于一审没有和检察机关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当事人表示,一审律师说检察官和辩护人之间是对立关系,没法进行沟通。但是专业的刑辩律师都知道,这个就属于典型“无效辩护”的说辞了。以审查起诉阶段为例,律师在调研、阅卷、形成初步辩护意见的基础上约见检察官,及时与承办检察官交换意见、提供能够证明当事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提出有价值的观点和理由是比较容易被检察官所采纳。
2. 专业化:对于一个好的刑辩律师来说,专业化是必不可少的技能。只有掌握足够充足的专业化信息,才能出口成章,才会写出深刻的东西,才能思考形成恰当的辩护技巧。办案过程中的纠结、困惑、埋怨大多源于专业不够精深,思考不够深入、材料不够熟悉。专业化不仅是对刑事专业知识的学习积累,对于刑事辩护专业技能训练、专业队伍建设、专业产品开发也同样重要。只有专业的辩护,才有可能是有效的辩护。
3. 情理法:中国人的思维传统,与西方人判断处理矛盾“以法为先”不同,中国人思维定势的顺序是“情、理、法”,凡事先讲情面、再究事理,后论法纪。处人断事追求“合情、合理、合法”的一致性。
4. 全流程: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要根据刑事诉讼的特点,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自始至终都应当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到位的有效辩护。辩护律师在接受委托以后的整个过程当中,工作的每一部分都是在为有效辩护做必要准备工作,都是有效辩护的环节之一。
刑事辩护与天津民事律师辩护是一样的,在一个相对稳定和有血缘关系及其他关系为纽带的圈子里,人情关系甚至超越了契约关系,在中国人骨子里,办事首先要有情感,然后是其合理性,之后才是归于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