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劳务合同纠纷有七种,分别是:
1、非全日制用工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就是指因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引发的纠纷。非全日制用工就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平均每天上班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上班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缩短了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的平均每天上班时间和累计每周上班时间的规定,更好地维护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竞业限制纠纷。
3、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主要就是指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终止与否和劳动关系有效与否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4、经济补偿金纠纷。
5、集体劳动合同纠纷;集体合同纠纷就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上班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而签订书面协议,由此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
6、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7、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就是指因劳务派遣合同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工作人员,实施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遗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工作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天津劳务合同纠纷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天津律师服务中心拥有专业的团队,在天津民事律师,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