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民事律师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疑问: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自己进行诉讼,那么为什么还有花钱委托律师呢?下面我们来说说为什么要委托律师:
一、程序:民事诉讼的程序很多,按时刻分为答辩期、举证期,提出反诉期、管辖异议期,请求证人出庭期限、请求调查取证的期限等。
二、搜集和组织依据:原告如果在起诉前咨询律师,在律师指导下有策略地搜集依据,或使依据朝向原告的诉讼目标开展,成果可想而知。大家经常说,打官司打的是依据。而一切的依据均需原、被告自行搜集,律师可以将一堆看似杂乱无章,平淡无奇的证据整理,将证据有安排、逻辑明晰地朝向诉讼目标。同时查询对方的房产、车辆、出警记录、户籍证明、公司内档等证据只有律师能做,案子立案后,拿着法院的调查令,律师还可以调取对方的银行卡余额及交易流水。
三、有效交流:和法官怎样交流,和对方律师交流,如何把自己想说的观念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提炼要点
四、庭审:庭审中,法官要求原被告针对性地发表意见,可是许多当事人确实是摆事实、讲道理一堆一堆又一堆,但总被法官制止;质证证据更是需要专业,庭审中要针对证据的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表意见;
天津民事律师说司法审判环境越来越公开化、透明化,如何做到讲清事实,理清证据,则需要拥有专业技能的民事律师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