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认定条件:
1、企业具备科技研发能力,且有一定科技研发投入。
2、企业至少拥有1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经登记的科技成果或其他专有技术等。
3、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已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直接备案认定为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4、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前两个年度销售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20%(含)以上。
5、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近三年至少拥有1项与主要产品(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
6、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建立研发经费投入预算管理制度,设置研发费用辅助核算帐目,技术、经营管理团队稳定。
7、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