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者华生一直反对沙井小产权房合法化。主要观点是,在广大农村中,能够建造小产权房的农民并不占绝大多数,而是在城中村和城郊。实际上,这些城中村和城郊的原居民已经不再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而是成为地主、地主,许多靠土地过活。但是,这一土地价值的增值并非来自土地自然的肥沃,也不是来自居住者的投入,而是来自人口聚集、公共财政的集中投入以及土地使用和规划管理。换句话说,只有一部分农民因为城市发展的原因,能够建房受益,而绝大多数农民却享受不到建房的好处。他认为,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和郊区土地增值的再分配,对于保障社会财富公平分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小产权房如果被允许合法化,实际上是对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外来农民利益的挤压和损害。
这一反对的理由仍然不成立。既然小产权房合法化会让一小撮农民受益,而大多数农民不会,那么倒不如让所有农民都不要受益,所有的农民都能让政府受益?这一逻辑与上面的“反对的理由之二”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是生怕百姓占了便宜,而对政府十分慷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