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育帆科技(云南)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
新闻动态
产品展示
联系我们

育帆科技(云南)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云南软件园B座508室

联系人:黄靖尧

电   话:13312524664

微   信:yhsw-hjy

新闻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无人机航测在法律中有些困境

无人机航测在法律中有些困境
 日期:2020/3/3 15:25:00 

无人机航测随着有关中国通用航空开展的政策信号的不时发布以及高空空域管理变革等关键政策的衰亡,通用航空的开展前景令人振奋。同时,中国通用航空法的现状远远落后于实践需求。关于适航答应证,中国民航现有的适航证是针对大型载人飞机的,而“十三五”规划中的适航证特别方案中包括了无人驾驶飞机的适航政策。施行需求工夫。

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看,民航局飞行标准司以咨询公告的形式发布了《 2016-07年度无人机无人驾驶飞行员管理条例》。此外,这些考试可以被许可为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实施指导管理。最终目标是全面的中文是建立一个安全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监控系统。关于操作规则,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在2003-01年指出,“通用航空飞行控制规则”及其衍生版本,“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测试和管理规则”(2013- 11)已颁布用于一般飞行活动。在管理,计划批准和飞行支持方面执行相关规定。民航局飞行标准局将在2015-12年度发布“轻型无人机操作规则(测试)”,其形式为咨询通知,以对低空,低速和轻型小型无人机执行相应的操作是的规范。爲了进一步标准民用无人机的飞行活动并标准空中交通管理业务,民航局空中交通控制产业管理办公室曾经描绘了``民用无人机零碎空中交通管理管理方法。(MD-TM-2016-004),安全评估,空中交通和无线电控制条例。 2017年8月,中国民航总局(CPA)表示,管制从事飞行业务的民用无人机的暂行办法(暂行)和无人驾驶飞机旨在限制民用无人机的业务市场主管发布了“围栏”草案,以促进无人机行业的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通用民航法律体系分为三个层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民航法规。但是,这些法规主要是试验性,临时性和指导性法规,某些法规的细节相对较晚。目前,中国还没有形成完整的私人无人机监管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不适当的法律法规,一般内容和相互关联的规定等问题。严格而繁琐的审批程序甚至阻碍了通用航空的发展。这是无人机航空摄影发展中的最大难题。 

以上便是无人机航测在法律还不完善情况下所面临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