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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事代理制度与聘用制度有哪些区别
 日期:2022/3/3 13:47:00 

天津人事代理制度与聘用制度有哪些区别


这两个是不能完全并列的制度,区别一,本质不同,聘任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区别二,主体不同,聘任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区别三,协调对象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区别四,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通俗比喻一下,就好像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差不多。事业编制就像所有权,人事代理的就只有使用权。有使用权的房子只要一直住着,永远都属于你自己。所有权的房子即使你不住,但是房子永远也属于你。


总体来讲,备案制是比合同制的好,但是比聘用制的差,一般还是聘用制对于我们是有利的,但是备案制是一种创新的编制管理方式,还在不断的完善之中,天津人事代理编制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不管怎样,适合自己的才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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