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进行天津资质办理时,建筑企业的技术工人应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证书,确认技术工人的能力和资格。技术工人证书办部门,在建设部的技术人员颁发机构名录内的;水利工程技术工证书由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技术工人证书由消防协会颁发的;未在国家建设不颁发机构名录内,但是有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应在当地建设部门网站能够查到,或是出具书面证明的。
建筑企业申报的技术人员,由企业的分公司聘用的,技术工人可作为企业资质种的人员申报,所拿出的技术工人证书有效。
申请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提交的材料种,技术工人由全资或是控股的劳务公司聘用,技术工人证书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全资或控股的专业资质建筑子公司的技术工人,不能作为总承包资质申请使用,技术工人证书无效。企业准备的技术工人证书要想有效,首先就得颁发机关由相应的技工证颁发资格。其次,就算是颁发机关这一关通过,但是企业准备的人员不属于本公司,也会导致人员不符合要求,所准备的技工证书同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