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吊装注意事项及作业流程。
1吊装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所,吊臂起落和旋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2吊装设备的变幅指示器、扭矩限位器、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保护装置一定要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卸。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停机。
3操作前,需要充分了解工作场所周围的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
4吊装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需要密切配合,指挥人员需要熟悉指挥的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果信号不清楚或错误,操作人员可以拒绝执行。如果指挥失误造成事故,指挥人应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困难时,可设置高处和地面两名指挥员,或采用有效联系方式指挥。
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式起重机吊起人员。
8严禁使用塔式起重机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需要在起吊前完全松动。起重机需要按照规定的起重性能操作,不得超载或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体。
九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品。零星物品或物品需要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然后再起吊。钢丝绳与物之间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从地面起吊20-50厘米,停止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稳定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的升降速度应在施工现场管理系统内容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刹车。左右旋转应稳定。旋转不稳定前不得做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需要以制造厂的技术证明书为使用依据,如果没有证明书,需要经过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卷筒上的钢丝绳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曲或变形,所有钢丝绳都不得有接头。
13工作结束后,吊臂转向顺风方向,将吊钩打开到离臂顶部2~3米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