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刑事辩护专业律师讲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行为要点
一、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二、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三、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一定要具备以下条件:其一,一定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一定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四、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五、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六、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较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来源:http://www.qianhuilvshi.com/news763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