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跨地区专利侵权纠纷?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当事人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跨部门,跨地区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由发生侵权行为的地方的专利管理机关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侵权实体上级主管部门的专利管理机关。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当事人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跨部门,跨地区侵权纠纷的,应当由发生侵权行为的地方的专利管理机关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侵权实体上级主管部门的专利管理机关。由于侵权以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形式体现,因此对同一专利产品或方法的侵权可能由不同参与者在不同地点完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侵犯产品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应当首先请求侵权产品生产地的专利管理。在不知道生产地的情况下,专利权人也可以要求使用或者销售侵权产品的地方的专利管理机关。专利权人应请求使用方法的使用者所在地的地方专利管理部门处理该方法专利的侵权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通过专利方法直接取得的产品,侵犯进口专利产品的,专利权人可以要求货物到达港口当地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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