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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的区别
 日期:2020/4/10 11:52:00 

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的区别

  要点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罪是一种非职务、非公务的侵占。行为人持有他人的保管物是基于非职务性的保管关系。若是侵占了因职务关系保管的财物,则是职务侵占的性质;若是侵占了因公务关系保管的财物,则是贪污的性质。

  【例1】公司会计刘某将一张面额为5万元的支票交给好友乙委托他取款,乙从银行取出款后临时起意想吞下这笔钱,就叫丙将自己痛打一顿,弄出好多伤痕,然后跑到刘某那里说钱被人抢了。乙构成侵占罪,属于侵占私人(非单位职务)委托保管物。

  【例2】公司会计刘某拿一张面额为5万元的支票取款,从银行取出款后临时起意想吞下这笔钱,就叫丙将自己痛打一顿,弄出好多伤痕,然后跑到单位说钱被人抢了。刘某构成职务侵占罪。因利用职务上便利侵占单位委托保管物。

  【例3】甲在某公司招聘司机时,用假身份证应聘并被录用。甲在按照公司安排独自一人将价值7万元的货物从北京运往山东途中,在天津将该货物变卖后潜逃,得款2万元。甲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不是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因甲是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人经管的单位财物,是职务侵占,排除侵占和盗窃。甲用欺骗手段应聘不等于直接骗取财物,不是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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