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天津乾晖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新闻动态
产品展示
联系我们

天津乾晖律师事务所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国际广场红星大厦1号楼719室

联系人:

电   话:18702213898(同微信)

微   信:

新闻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 > 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家暴离婚起诉成立的证据?

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家暴离婚起诉成立的证据?
 日期:2020/4/10 11:30:00 

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家暴离婚起诉成立的证据?

 在现在的社会当中,离婚率是越来越高。导致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占据了一部分。发生家庭暴力想要最快速离婚的方式自然是选择起诉,起诉假如要成立的话是需要一定证据的。




律师解析:




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家暴离婚起诉成立的证据?


家暴离婚起诉成立的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案件证据的可釆纳范围比较广泛,涵括了诉讼法所规定的各种证据类型。如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如家庭暴力的录音、伤情照片等);书证(如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该家庭暴力案件的记录材料;医院诊疗记录;施暴人的恐吓信、手机短信、悔过书、保证书、日记;有外遇的情书、字条、照片;受害人提供的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的单据等);物证(如伤情、撕扯的衣服、毁坏的器物、施暴工具等);鉴定意见(如对受害人的伤情鉴定书);勘验笔录等等。




上述证据的证明力不一,只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相对而言,公安机关出具的出警记录、告诫书,有关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明力较强。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包括受害人的报警记录、110的接警、出警、处警记录以及询问笔录等,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其中的询问笔录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对家庭暴力的事实具有很强的证明力。




公安机关发出的告诫书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加害人的签字、指印等内容,可以直接证明家庭暴力事实。对于公安部门认可的人身损害鉴定机构、一些地方成立的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出具的伤情鉴定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时,也会将其作为证明家庭暴力伤害程度的证据加以认定。




律师补充:




家庭暴力怎么起诉离婚




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离婚起诉状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会做记录,需起诉人签字或盖章。




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第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第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律师补充:




家庭暴力的几种类型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根据家庭暴力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大致分为五种类型:




(一)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




、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二)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三)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四)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五)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来源:http://www.qianhuilvshi.com/news349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