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工作、一个任务、一个职业、一个职业、一个任务的五个领域中,我国大多数律师都把律师看作是一个任务或职业,很少有人把律师看作是一个工作来追求。这与公众和当事人对律师的理解不同。人们认为律师更多的是一种工作或一种经营;当事人认为律师更多的是一种职业或一种职业;然而,无论是人民还是当事人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很少有人认为律师是一种经营。从这个角度看,我国律师工作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律师的本质没有什么神秘之处。律师,我们不要谈那些大事。作为一种职业存在,它是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处理法律问题的。所以律师是专业的知识服务者。不过,据我所见,过去律师更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以便能够处理客户遇到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看到很多律师在面对客户时,难免会成为一个身份之神。
是的,就是以神的身份自居。或许他们不是这么想。但是,明摆着就是你遇到问题了,不得不求助于律师。而在法律面前,你什么都不懂,你只能听从律师指示。你能发飙的是,官司打输了埋怨几句。在此之前,你要有任何抱怨和不配合,律师都会记录下来,今后作为案件打输了的证据。
天津市河东区民事律师
当然,以上的情形,并不是所有律师都这么做。而且,专业的律师,不会这么做。因为,他们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不管他们在法律上多么专业,本质上他就是个服务者。
什么叫服务者呢?就是有求必应、不厌其烦。当然这里的“有求必应”,不是神通广大的神佛,面对凡夫俗子的祷告,都能通通满足。而是指客户发出的声音,都能回应。就像你扔出一颗石子到水里,不管多小,都会水波反应出来。而“不厌其烦”,就是面对客户的不解,甚至很不合理的要求,都能耐心的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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