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资深律所解答离婚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天津市河东区资深律所解答离婚案件需要以下证据:
1.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没有登记结婚的,关于同居时间或举行婚礼时间的证明;
3.债权债务情况及性质的证明;
4.被告下落不明的,关于下落不明时间、情况的证明;
5.财产性质的证明;
6.请求给付抚养费数额的依据;
7.储蓄、股票、基金、理财、保险、投资等财产的证明或相关线索;
8.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包括出轨的证据、暴力的证据、赌博的证据等等;
9.再婚的,原离婚调解书、判决书或有关部门的证明;
10.房产、汽车、金银首饰等财产名称、位置、数量、价格的证明及出资情况、实际使用情况;
11.子女姓名、性别、年龄、生活状况的证明、子女出生证;
12.请求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或其他条件的证明;
13.婚后感情的事实依据;
14.一方智力有缺陷、患有性病、精神病的病情诊断等证据;
15.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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