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资深律所解答离婚时假债务怎样区别
天津市河东区资深律所解答离婚时假债务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所提交的证据对此进行认定。
1.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
2.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皆称“讲诚信”。大家信任高科技,认为现有的鉴定技术可以鉴定出签字的时间,当事人不想作茧自缚;
3.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合同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不当经营。
4.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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