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物业管理工作中,需要遵守的天津物业管理基本原则有权责分明原则、业主主导原则、服务优先原则、统一管理原则、专业原则、收费合理原则、公平竞争原则、依法行事原则等。
天津物业管理基本服务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户提供的基本的管理与服务,目的是确保物业的完好与正常使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净化、美化环境。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通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为改善和提高业主、使用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特殊需要的各项服务。委托性的特约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通常是指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在专项服务中未设立,而业主、物业使用人又有该方面需求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