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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邦志律师说|只因员工少做一件事,公司直接倒闭!合同履行风险必知!
  


一个风险,半生心血!

从事法律行业多年,见多了企业的各种凋零之后,最感慨的就是这句话。

有时候,一个人,一个公司,脆弱的,

只需一个风险就能让他们万劫不复。


合同履行中,您是否有这样的经历:

合同履行了一半,双方口头达成一致:

后面的那些货就真的没交了!

到此为止,您有没有想过,这样做是否对?

这其中会存在一种巨大的风险?

这个风险足够大时,能够直接击垮您的世界观,击垮您的公司?

这个风险是什么?

今天,于律师给大家分享一个

亲身经历的案例:


案例介绍:
【案例中的所有人名、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2009年.隆冬腊月,寒风呼啸,滴水成冰。
已经接连一个月了。
人们都很奇怪,为何每逢夜幕降临,寒风中,一名满头白发的中年人,每晚都站在这楼下。
中年人,他杂草般的白发,被北风肆意地摆弄着,若浮萍,无力,也无奈。
隆盛楼,曾经人潮涌动,如今门可罗雀,凄凉无比。
他怔怔地看着这栋“隆盛楼”。
这楼,是他前半生的心血。
如今,却已经不属于他了。
他想不通:为什么一份合同,竟害他至此,
几乎一无所有?
这个问题,让他一夜白头。
可他,也只不过44岁而已。
他叫刘维,他的公司叫隆盛公司。
事情原委是这样的:2008年经济危机时期,隆盛公司(卖方)与启悦公司(买方)订立《购销合同》一份,买卖A化工产品,时价为:3000元/吨,合同总交易量为:一万吨。
因经济危机期间,价格不断下行,隆盛交货2000吨后,启悦公司就与隆盛公司协商取消后续8000吨订单,隆盛公司考虑到长期战略合作,不愿意得罪客户,就同意了,但未作任何书面文件。

2009年6月,经济复苏,A化工品急剧反弹至6100元/吨左右,价格翻了一番。
此时,隆盛忽然接到仲裁委员会的一封快递,里面赫然是一张“开庭通知书”。
而告隆盛的公司,正是启悦公司。
启悦公司的诉请主张是:隆盛公司违背信用,签署合同后拒不履行,现要求继续履行之前的合同,即继续把剩余8000吨A化工品向启悦公司交货(之后,在隆盛公司参加庭审明确表示无法履行合同后,启悦公司又变更了诉请,要求隆盛公司赔偿差价损失、逾期履行违约金合计3800万元)。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刘维很愤怒,做人为何能如此无耻?!
他在法庭上说:这份合同终止了!取消了!
可是仲裁员只轻轻问了他一句话,却让刘维瞬间绝望了。
这句问话是:合同取消的证据呢?
每个人都能预料到本案的结果:隆盛公司败诉了,败的一塌糊涂,彻彻底底!
接下来,是一连串的噩梦。
账户现金被划走,银行提前收贷款,供应商挤兑,资金链断裂,公司楼被拍卖!
一夜之间,刘维输了个精光。
就这样,四十出头的刘维,一夜白了头……
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

于老师忠告:
合同终止、合同变更、合同取消,一定要以书面的方式进行,一定要签订补充协议、终止协议、变更协议,否则风险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请记住:一个风险,半生心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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