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的建设施工单位对于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工程验收存在着某种主观认识上的误区。同时我们发现建设施工单位根本不重视消防工程的质量是否合格,而更加的看重公安消防部门是否能够通过验收而取得的那张验收合格意见书。所以很多的建设施工单位在消防工程设计施工中存在的一些缺陷视而不见,而是想法设法的能够让公安消防部门在验收过程中与施工单位一起隐瞒应付,换取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有一些建筑设计单位,虽然在建筑设计之中可以严格的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工程防火技术规划进行建筑设计,但是由于市场竞争的需要,从而过分的迁就建设施工单位的要求,从而忽略建筑工程规范,造成在消防工程审核的时候,相关的设计图纸虽然没有问题,但实际施工中却无法达到相关的标准,从而形成消防设施以及消防安全方面的缺陷而没有通过消防验收的情况发生。
再有就是一部分建设施工单位根本不按照相关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严重忽视国家有关标准以及行业规范,甚至出现擅自将消防水管的管径变小,或者将防火涂料变薄等等偷工减料、降低标准的违规违法现象,造成建筑防灾系统安装施工不良、先天不足。再就是最近几年刚刚涉及火灾报警产品等消防设备领域的企业在取得订单之后临时拉队伍,不对施工人员提供任何的专业技术培训就仓促的开始施工,因为其不了解消防产品以及施工布线等安装知识,所以在施工过程之中,不遵守国家技术标准,发生接线混乱、安装位置不准等等严重的问题,导致系统不能开通,还误以为是厂商的产品质量问题。
另外,伴随着国内建筑市场的逐步开放,众多的中小施工单位涉足这个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行业,虽然可以为消防工程市场带来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这些中小施工单位缺乏有效的管理规程与制度实施,在繁荣市场的同时造成了市场秩序的混乱。市场竞争层次不清,压价承包、垫资承包现象不断发生,直接危及消防工程设计的质量。还有就是一些严重干扰市场秩序的行为大型其道,比如个别企业卖资质证书和许可证书以及转包和挂靠行为,危害性更大,难以保证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