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获悉,预算法8月底很有可能上会四审。
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四审稿仍在修订当中,会对三审稿有进一步的完善。
与此同时,财政部也在牵头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参与修订的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预算法中一些争议较大的问题,如央行代理国库还是经理国库的问题,可能在实施条例中作出规定。在预算法顺利通过后,预算法实施条例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推出。
四审加快上会
近期,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就预算法四审稿,征集业内专家的意见。
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议事程序,8月中旬将召开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确定8月底常委会议事项目;相关法案能否通过,需由常委会委员投票表决。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通过的可能性较大。
4月末,预算法修正案上会进行了三审,三审稿在二审稿的基础上,对预算法的立法目的、全口径预算、预算公开、地方债、财政专户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被认为较好地吸收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对财税改革内容的规定。
但三审稿的一些规定比较粗糙,暂不具备可操作性。常委会小组审议三审稿时,诸如预算公开如何让公众更好监督,财政专户是否该取消,央行究竟是经理还是代理国库,地方债管理中如何规避风险等问题,都引发了较多讨论。
有财税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只有实现预算管理现代化,才有可能实现国家的现代化治理。政府过多干预经济,各种贪腐行为,很多都跟预算管理不规范、缺乏制衡监督有关。
三审稿并未公开征集意见,为何仅4个月之后,又将再次启动四审呢?一个不可忽视的背景是,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财税改革总体方案,为这项工作更好地指明了方向。随后,楼继伟在解读该方案时指出,财税改革三大重点任务中,预算管理改革是最基础的,需要先行。
中国财税法学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三审稿相对比较成熟,有一定的共识。再者,今年10月将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讨论“依法治国”的命题,预算法能为此作些铺垫。
实施条例承重责?
三审稿虽有进步,但争议并没有消弭,四审稿如何来应对这些问题呢?刘剑文指出,在符合预算法立法宗旨、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这个前提下,若能实现多种利益的妥协,达成共识,可写入预算法;暂时找不到共识,可在预算法中作原则性规定,在实施条例中作出更具体的规定。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财政部牵头预算法实施条例也有大半年时间,正在对具体条款进行讨论修订。这项工作进展并不容易,预算管理中一些名词的口径,操作细节如何规定等,都需要反复研究。
如什么是政府收入,这个口径有大有小。有预算收入,还有部分未纳入预算的国库收入,还有一些其他公共资金,如高校学费属于公共资金的范畴。要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这些资金哪些纳入预算,哪些纳入预算管理,如何管理,都有讲究。
据一名参与修订工作的专家透露,央行代理国库,还是经理国库的问题,在预算法的层面上或许难以达成共识,最终可能会在实施条例中作出规定。
央行和财政部各有自己的看法,而学界专家也有不同的看法:财政部希望央行代理国库,央行则希望经理国库。现行预算法的规定是“央行经理国库”,但二审稿将其改为“央行代理国库”,三审稿延续了二审稿的规定,这也是三审稿未获通过的原因之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指出,预算法实施条例会针对预算法做出更进一步的规定,如预算法规定“财政资金要及时入库”,什么是“及时”,具体怎么操作。
有业内专家表示,有些内容应该在预算法中明确,提高预算法的可操作性,提高法律层级,不应将过多问题交由实施条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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