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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实地调研环境污染案件问题(云南环保、兴玖环保、云南水保)
 日期:2023/4/25 9:59:00 

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实地调研环境污染案件问题(云南环保、兴玖环保、云南水保)

  3月29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阿拉街道办事处对海子社区54号的废旧塑料生产加工作坊现场检查发现,该废旧塑料生产加工作坊擅自将生产废水通过暗管排放至无防渗措施的渗坑内。经取样检测该渗坑的废水重金属严重超标,严重污染环境,涉嫌刑事犯罪(该案件以下简称“3·29”环境污染案件)。

  为能够迅速、高效、有序地消除“3·29”环境污染案件的隐患,4月17日,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孔祥英对“3·29”环境污染案件进行现场实地调研。

  孔祥英对阿拉街道办事处海子社区54号的废旧塑料生产加工作坊进行了现场查看,听取了经开分局、阿拉街道办事处针对此次环境污染案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并就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孔祥英要求

  ◆尽快将案件现场的含重金属废水、废渣、受污染土壤等进行无害化处置,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开展生态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工作。

  ◆按照司法评估要求开展应急检测,对被污染的土壤、周边地下水、原材料、废水等进行取样检测,供司法鉴定和案件调查侦办使用。

  ◆阿拉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人员力量,加强对案件现场进行值守巡查。

  ◆经开分局联合经开区公安分局按照法制程序,及时组织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务必做到源头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