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云南环保、兴玖环保、云南水保)
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厅党组第一、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5月9日至27日对厅科技与财务处、水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处、宣传教育处、生态环境执法局、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省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心和厅机关服务中心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4日,厅党组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按照厅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巡察整改要求,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省生态环境厅始终坚持将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对全体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我审视,作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全面检验,作为对厅直各党组织管党治党的系统检查,始终突出政治巡察地位和作用,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把整改、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立足点,深化标本兼治,督促巡察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被巡察党组织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政治责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注重与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努力把巡察整改过程变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落实的过程,确保巡察成果真正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正确思路、抓好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促进党组织全面建设。截至目前,针对厅党组2022年第一轮巡察反馈的127个面上问题,被巡察党组织已完成整改105个、基本完成整改18个、正在持续推进整改4个,总体完成率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