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生态环境局推进作风革命 提升监督执法效能(云南环保、兴玖环保、云南水保)
近期以来,为加快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特别是2022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期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发扬生态环保铁军精神,主动放弃全部休假,紧紧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建6个工作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世年,党组成员、各副局长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带队分别深入8县(区)集中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此次监督执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点强化临翔区、耿马县、永德县大气污染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步对南汀河流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市生态环保项目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情况等深入乡(镇)、企业、农村开展现场执法检查。
2022年4月30日至5月4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1人,检查企业、项目(或点位)60个;指导服务培训项目环评33个;邀请重大建设项目和发改、水务、农业农村等13个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讲解环评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环评审批流程,并解答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与4家企业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座谈;发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4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件。
市生态环境局将切实履行对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职责,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形成清单,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并及时移交相关县(区)人民政府。同时,将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跟踪问效,特别是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拒不整改、未按期启动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不如实报告整改情况”等生态环境保护失职失责问题,将严格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移送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底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