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河长清河”常态化(云南环保、兴玖环保、云南水保)
近年来,江川区持续加大水环境问题整治力度,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把“河长清河”行动作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一项常态化任务,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
4月15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江川区纪委监委等9家市级联系部门和区级责任单位联合开展渔村河“河长清河”行动,集中清理渔村河岸上岸下垃圾、堵塞淤积淤泥、残败水生植物、废弃农作物等污染隐患,铁腕整治涉河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违法行为,保持河湖库面貌干净整洁,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据了解,每年春季、汛期前后、冬季江川区都会开展“集中清河”行动,并在“集中清河”成效基础上,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完善河湖保洁管护机制,发挥部门联动、跨界协作、联合执法等机制优势,形成河长引领、层层落实、全社会参与的工作合力。同时,加强沿岸村民群众宣传教育,在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桥旁路边等地设置环保保护标识,推进常态化清河、常态化执法、常态化宣传,持续巩固提升“河长清河”行动成效。
今年以来,江川区“河长清河”行动共出动人数4844人/次,出动机械车辆96台次,共清理河道92条/次,清理库塘31个,清除岸上、岸下垃圾410吨;清理湖滨湿地225亩,铲除淤泥458方,打捞残败水生植物及藻类 1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