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云南环保、兴玖环保、云南水保)
(一)聚焦主业、抓宣传。
结合工作实际,丽江市生态环境局紧贴人民对“更有保障的安全感”需求,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结合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保护等生态环境领域重要工作,借助学教活动大力宣传《生物安全法》和《核安全法》,不断强化群众及单位职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提升人民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行动自觉。
(二)借助平台,开展线上宣传。
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宣传为主,结合室外LED屏推送有关国家安全和核安全、电磁辐射及电离辐射等科普知识,展示国家核安全观的丰富内涵及宣传主题等内容。
(三)形成合力,开展现场宣传。
4月15日上午,丽江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丽江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人民广场集中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核安全科普宣传展板,向市民宣讲什么是辐射、放射源是什么模样,如何规范管理,减少核技术利用辐射事故发生等基础知识。以图文并茂、贴近生活的宣传内容,增加人们对辐射知识和辐射安全的科学认知,促进公众对核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公众对核安全的信心,提升公众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进一步营造全民支持核安全、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其次,生态环境志愿者还以发放科普手册、开展解读等多种形式,普及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生物安全、生态安全知识等,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切实增强广大市民对生态环境安全、核与辐射安全等工作的认识。
(四)强化学习,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通过购置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普及系列读本,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读本活动,准确把握中央最新精神,宣贯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普及核安全相关知识,推动形成了维护核安全和国家安全的良好氛围。
活动突出国家安全主题,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紧紧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任务,统筹发展核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另外以此活动为契机,生态环境志愿者向围观群众科普宣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等,呼吁广大市民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自觉践行绿色生产和低碳生活方式,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