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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五项措施做好环境信访工作(云南环保、兴玖环保、云南水保)
 日期:2022/4/13 9:07: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五项措施做好环境信访工作(云南环保、兴玖环保、云南水保)

  随着人民群众对环保意识与环境权益认识的不断提升,我局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环境信访当作促进生态环境工作的推手,巧借群众监督推动环境监管日益显著。

  一是实行“环评准入制”与环境信访工作相结合。对辖区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准入制”,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准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生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是提前介入与环境信访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环境信访月报制度和重点环境信访案件报告制度,针对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介入、早解决,实行环境信访回访制度。 

  三是监管并举与环境信访工作相结合。把环境信访落到实处,跟踪管理,全程服务,对每一件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查处有程序,处理有结果。 

  四是宣传教育与环境信访工作相结合。执法人员在处理信访案件过程中采取执法与宣传、管理与监督并重的原则,主动向违法企业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企业做好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发放环保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教育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是“回头看”与生态环境信访工作相结合。制定环境信访“回头看”制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回检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使环境信访工作由被动查处变为主动出击,由事后查处转向提前介入,从而为依法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截至目前我局受理各类环境污染投诉3起,已全部调处完成,受理率为100%,调处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