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抓实各项重点工作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云南环保、兴玖环保、云南水保)
2018年以来,曲靖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切实抓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等各项工作,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7%以上,全市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稳定在92.9%以上。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16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89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达86.5%。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历史遗留土壤污染环境风险得到有力管控,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效明显
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交办的423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交办的27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71个、正有序推进整改6个。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的36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23个、正在整改38个。
监管执法刚性约束持续强化
曲靖市稳步推进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机构改革、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实现全覆盖,建成“监测、预警、指挥、执法”四位一体的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生态环境问题排查等23项专项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47起。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日趋完善,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并有序运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印发实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完成“三线一单”划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地运用初见成效。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不断加强,101个乡镇创建为省级生态乡镇,麒麟区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