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大理州签订跨州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云南环保、兴玖环保、云南水保)
2021年12月21日,云南省丽江市、大理白族自治州跨州(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联席会议在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吴国坤、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谭利强、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张、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体韬、丽江市、大理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以及两州(市)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吴国坤、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谭利强分别代表两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作讲话,指出《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对丽江与大理预防和应对跨区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的重大意义。双方表示,将严格落实《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具体要求,加强交流合作,齐心协力,以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为目标,建立长期、稳定、有效的跨州(市)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逐步减少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共同守护好“一江碧水”,实现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大理州鹤庆、剑川、宾川分局和丽江市古城、玉龙、永胜分局分别就突发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最后,由吴国坤局长和谭利强局长代表丽江市和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签订《丽江市 大理州跨州(市)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
《联防联控合作协议》由丽江市生态环境局起草,并向大理州生态环境部门以及两州(市)水利部门征求意见后形成,旨在共同防范跨州(市)流域水污染,共同应对和处置跨州(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切实保障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协议确立了联席会议机制、联训联演机制、联合检查机制、联动响应机制、研判预警机制、拦污控污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监测机制、协同处置机制、信息发布机制、污染纠纷协调机制以及联合督察机制等,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和处理全过程。为预防和应对跨区域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提供了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