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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服务再“瘦身”,大理这3类建设项目无需环评手续
 日期:2020/12/28 14:37:00 

环评审批服务再“瘦身”,大理这3类建设项目无需环评手续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在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大理州的环评审批服务再“瘦身”,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环评审批再简化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体韬表示:“此次我们主要从环评审批、执法监管和强化服务三个方面来持续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工作,并将行之有效的举措制度化、常态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1、豁免环评手续

 对防疫急需临时性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3类建设项目,分情形豁免环评手续,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或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2、深化环评改革

 对10大类30个小类的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豁免,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实行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

  3、开展“不见面”技术审查

 推行环评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设单位申请环评文件审批,可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报信息,提交申请。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函审、视频会审等“不见面”方式开展技术评估和审查。

 执法监管再优化

 在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推行非现场检查方式。

  1、对相关企业实行柔性执法

 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对受疫情直接影响,非主观故意和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企业,可以不予处罚,督促其尽快整改。

  2、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

 对地方政府认定的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企业;排放量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和重点领域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已经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企业;免除现场执法检查,做到“无事不扰”。

 3、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督

 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施行非现场监管检查。开展非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通知企业进行整改,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4、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

 加强对医废处置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的环境监管服务,实现医疗机构及设施的环境监管服务“全覆盖”、医疗废物及废水的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全落实”。

 抗“疫”服务再强化

 坚持环保为民,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生态环境工作中,加大服务指导帮扶力度,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全力支持现有企业复工复产。

 1、开展定点帮扶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成立了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工作组,定点帮扶督导各县市复工复产稳增长工作。截至目前,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196人次,对48户企业开展了现场帮扶工作。

  2、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

 坚持“超前思考、提前介入、积极协调、主动服务”的原则,开辟了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环评在服务全州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方面成效明显。

  3、指导推进排污许可

 按照要求今年要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的目标。对于排污单位在实际填报过程中的问题,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将采取线上指导和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指导服务,确保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对复工复产企业有整改时限要求或有办理时限要求却因疫情影响需要延期的,可根据申请视具体情况予以延期检查或办理;对受疫情影响延误工期的、归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指导实施的环保投资建设项目或环境治理工程,允许适当合理延长合同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