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云南兴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新闻动态
产品展示
联系我们

云南兴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西路金坤尚城长乐里AA栋3002室,兴玖环保临沧办事处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北部农贸市场-6-310

联系人:伏久益

电   话:13208807985

微   信:13208807985

新闻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弃渣场水土保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环评、水保、环保、检测)

弃渣场水土保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环评、水保、环保、检测)
 日期:2020/9/2 17:40:00 

弃渣场水土保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环评、水保、环保、检测)

一、弃渣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弃渣场选址。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弃渣场选址时,由于该阶段主体设计的重点是主体工程的选址、建设布局、生产工艺选择等,弃渣场选址尚未被列入主体设计重点研究的内容,方案编制单位多是根据主体设计的初选厂址、线位,以地形图为主,选择了可以作为弃渣场的场地,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并得到批复。

    到初步设计特别是施工图阶段时,施工单位在弃渣场落地过程中又遇到了许多问题,往往是与当地村委会或农户协商,才最终确定弃渣场的位置,导致线性工程的弃渣场绝大多数都发生了变化。弃渣场的变更方案编制、报批工作量较大,有些先弃后报批的还会面临处罚的问题。

2.弃渣场的设计管理。

     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是指导和约束建设项目后续设计的重要文件,大型露天矿的排土场、金属矿的尾矿库坝、煤矿的排矸场、大型水利水电枢纽的弃渣场,一般都由主体设计单位进行了专门设计,既要落实水土保持要求,还要执行主体设计的相关规范,建设和安全标准较高。

     而一些低等级的公路、铁路、建材、城建等项目弃渣场多、单个渣场弃渣量不大的项目,往往没有专业的设计单位做弃渣场设计,多由施工单位简单布置场地,直接弃渣,这类弃渣场的安全风险较多。

3.弃渣过程管理。

    许多弃渣场是被承包给农民施工,施工人员专业素质低,多数施工人员并不了解国家的法律和技术标准,随意倾倒弃渣现象严重,多数没有布设防护措施,遇到暴雨,弃渣场水土流失严重,甚至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主体工程的监理单位多没有把弃渣场列入重点监理范围,即使把弃渣场列入重点监理范围,也多因监理人员不熟悉水土保持工程监理要求、标准,导致弃渣场没有质量结论或监理报告,工程施工监管较弱。监督检查中应进行重点监管,防范事故风险。

4.弃渣场完工验收。

     大型弃渣场一般都有完工验收,点多、分散、量小的弃渣场,往往没有专项验收,工程质量、措施量、有无隐患等均无结论,应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对此类弃渣场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做到每个弃渣场都要有完工验收材料和结论,为最终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创造条件,提供依据。

二、弃渣场设置的要求

1.弃渣场选址及审查必备要素

      要确保弃渣场的设置不违反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水土保持方案中弃渣场的基本情况就必须详尽准确。

这是方案审查的必备资料,否则无法对弃渣场的设置作出同意与否的结论,这就要求方案编制单位广泛收集资料,深入实地查勘,全面、准确反映弃渣场的基本情况。弃渣场应有“两图一表”,即卫星遥感图、不低于1︰10000的地形图、渣场选址要素表。弃渣场要素包括渣场编号、位置、类型(应分沟道型、坡地型、临河型、平地型、凹地型)、占地面积、占地类型、渣场汇水面积,渣场最大容量(松方)、计划堆渣量(松方)、最大堆渣高度、堆渣方案,下游敏感因素、渣场失事的危害程序等情况。

     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对于弃渣量超过50万立方米、最大堆高超过20m的弃渣场,方案编制单位应开展地质勘察调查,作为弃渣场选址的重要支撑资料。如果弃渣场上游汇水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渣场下游1km范围内存在居民点、公共设施、工业企业等敏感点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还要进行专项论证,必须确保不产生影响和危害。

2.弃渣场堆置方案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123号)明确了10条水土保持方案通过评审的条件,其中对弃渣场的要求是弃渣专门存放地选址合理、位置明确、堆置方案可行。堆渣的基本原则是遵守国家标准的规定,做到“先拦后弃”,渣体前沿应有拦挡措施。

    如某煤矿的排矸方式为“从外向内、从下向上、分层压实”,排矸步骤为:排矸场沟口设拦矸坝;用汽车将松散矸石倒运至沟谷底部;用推土机将矸石推平,每堆放1m厚的矸石层进行一次压实,防止矸石沉陷;矸石每堆放3m厚矸石覆盖一层30cm厚的黄土并碾压;坡面每上升10m设5m宽的平台;排矸场边坡形成1︰2坡面,排矸场边坡和顶部覆土30cm。

3.弃渣场防治措施

    水土保持法明确弃渣场应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刚性措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等技术标准也规定,要根据弃渣场的不同类型采取对应的拦挡措施,即沟道型弃渣场设置拦渣坝、坡地型弃渣场设置挡渣墙、临河型弃渣场设置拦渣堤、平地型弃渣场设置拦渣堰。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对弃渣场级别、拦渣坝建筑物级别、防洪标准、稳定安全系数等都有对应规定,具有约束力。同时,在弃渣过程中及弃渣结束后应采取完整的措施体系,弃渣前一般要剥离表土并集中堆放,布设临时拦挡等防护措施,做到先拦后弃;弃渣前和弃渣过程中采取对上游及周边设置截排水沟、沉沙池等措施;弃渣结束后对渣面实施土地整治,在渣顶面布设挡水埂、排水沟、植物措施等,对渣体边坡进行削坡并设置马道、排水沟,以及边坡防护措施,在坡脚布设永久拦挡、排水等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