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的设定 (1)配电系统应设定总配电柜及分配电柜,推行等级分类配电设备。 (2)配电箱应由末级分配电柜配电设备。 (3)配电箱与操纵的移动式用电量机器设备的水平距离不适合超出3M。 (4)配电柜、配电箱周边需有充足二人另外工作中的室内空间和安全通道,不可堆积一切防碍实际操作、检修的物件。 (5)配电柜、配电箱应安置摆正、坚固,便携式配电柜、配电箱应安置在牢固的支撑架上。移动式配电柜、配电箱下底超过1.3M,低于1.5C。 (6)配电柜内的的电器开关、电源插座应牢固,不松脱、倾斜。 (7)配电柜、配电箱内的工作中零线与保护区线不可混接。 (8)配电柜、配电箱内的电极连接线应选用绝缘线,连接头不可松脱,不可有露出感应起电一部分。 (9)配电柜和配电箱的金属材料壳体、金属材料家用电器安裝及其箱里家用电器的不可感应起电金属材料基座、机壳等务必作接地保护。维护零线应根据接线端子排联接。 (10)配电柜、配电箱务必防水防雨、防污、防砸。